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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工伤伤残津贴调整方案发布

日期:2018-03-14 17:36:06发布人:admin浏览量:3461

有这样一群人

他们默默坚守在岗位前线

为社会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

职业不分贵贱

生命更需要保障

近日省人社厅发布通知

工伤伤残津贴涨了!!!

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了《关于2017年度调整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》。根据《通知》,从2017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省工伤伤残津贴,调整比例按照2016年全省月人均伤残津贴的5.5%左右确定,本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,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,并适当倾斜特定人群。

调整对象

2016年12月31日前(含本日)已领取伤残津贴,在2017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。

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,在核定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月标准时,同时按《关于2017年度调整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》进行调整,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之月起发放。

调整比例与办法

按照2016年全省月人均伤残津贴的5.5%左右确定

经调整后,全省人月均伤残津贴达到3270

此次调整采取两个结合原则


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

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

其他事项

2016年12月31日前(含本日)按规定享受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工伤伤残人员,从2017年1月1日起,其伤残津贴在2016年伤残津贴计发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.5%,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。

本年度调整提高的伤残津贴额将从2017年1月1日起予以补发,所需资金按照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的渠道予以保障,各地要确保在2017年9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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